为促进原始创新、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助推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将于今年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我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论文初评筛选。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附件)进行。我会分基础与交叉学科集群,征集的论文将组织专家初评后提交上级单位进行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和推选委员会终评。
(三)其他事项
1.论文作者按推选范围填写申报书(附件),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至指定邮箱(邮件提交备注:“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截止日期:2023年9月20日。
2.初评结果请关注江苏省海洋湖沼会网站:https://www.jshyhz.com/
3.后续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将进行终评并发布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方式
龚伊 025-86882201 13770349455
电子邮箱:jsol@niglas.ac.cn
附件:1.表单
江苏省农学会
2023年9月5日